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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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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简介

《中国纪检监察报》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管的中央重点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报,国内统一刊号CN11-0176,邮发代号1-204。报纸1994年10月1日创刊,,2005年改为日报,对开全彩印刷,国内外公开发行。为全国唯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核心报道内容的中央主流媒体,报纸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主办,2019年底媒体融合改革后,形成“报、网、端、微”一体化传播格局福建省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其核心读者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及关注廉政建设的社会公众,是全面从严治党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与主阵地。

报纸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党纪国法教育、廉洁文化建设五大核心领域,核心版面包括要闻、综合新闻、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案件通报、廉洁文化、读者来信等。依托权威官方资源,独家发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大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与典型案例,深度解读党纪法规,剖析腐败根源,宣传勤廉榜样,传递正风肃纪反腐的权威声音。创刊三十余年来,报纸忠实记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壮阔历程,见证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在传递党中央权威声音、凝聚反腐共识、弘扬廉洁正气、涵养清风正气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党和国家反腐败舆论战线的核心力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国纪检监察报栏目设置

新闻、观窑、新探索、新作为、两会特别报道、新气象、仓亲、新时代周刊、纪法周刊、辨析、本领周刊、求实、视野、要闻

杂志社稿件要求

1.强化舆情风险预判意识,对涉及民生、敏感、热点、争议话题的稿件,必须提前评估舆情风险,制定应对预案,严防引发负面舆情、社会争议。

2.不得发表易引发社会对立、阶层矛盾、地域歧视、性别歧视、职业歧视的言论,不得放大负面情绪、煽动不满、激化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对网络舆情、社会热点、争议事件,必须冷静理性、客观中立、权威解读、正面引导,不得跟风炒作、推波助澜、激化对立、误导公众。

4.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发现稿件引发负面舆情或存在重大风险,必须第一时间下架、删除、更正、致歉,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控制事态蔓延。

5.定期开展舆情风险培训与演练,提升编辑舆情敏感度、风险识别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宝鸡市人民政府。

6.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版权保护规定,引用他人作品、文章、图片、视频、数据必须注明来源、作者、出处,不得抄袭、剽窃、侵权、盗版。

7.不得侵犯公民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曝光个人信息、隐私内容、肖像;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8.报道未成年人、受害者、弱势群体时,必须保护隐私、隐去敏感信息、避免二次伤害,不得曝光姓名、照片、住址、学校、工作单位。

9.广告内容合法合规、真实诚信、健康向上,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不得刊登违法广告、低俗广告、不良广告、有偿新闻。

10.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行业准则、职业操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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